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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说明
收、结案件总量较上年同期稳中有升。2005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案件和执行案件7984920件,审结7940549件,分别比2004年上升1.24%和0.85%;其中,当年起诉、上诉、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5730722件,比2004年上升1.87%,审结5704499件,同比上升2.05%;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056件,审结2991件,分别下降7.34%和4.56%;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包括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98307件,审结196342件,分别上升51.28%和50.92%。当年新收执行案件2052835件,执行结案2036717件,同比分别下降3.49%和5.29%。审结一审、二审、再审刑事案件784000件,同比上升5.41%;民商事案件4793836件,上升1.46%;行政案件126663件,上升4.41%。
全年解决民事诉讼纷争标的金额上升,执结标的金额下降。全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共涉及标的金额7478亿元,比2004年上升2.99%;案均标的金额15.6万元,同比上升0.6万元。执行结案标的金额3120亿元,同比下降6.02%。
未结案数量增加。截止年底未结案818746件,同比上升6.03%。
一、一审案件情况
全国法院审理各类一审案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90.06%,居第一位;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全面上升。
2005年全国法院受理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5161170件,审结案件5139888件,比2004年分别上升1.74%和1.98%。其中,刑事收案684897件,审结683997件,分别上升5.77%和6.17%,年底未结案23517件,上升4.06%;民商事收案4380095件,审结4360184件,分别上升1.09%和1.31%,未结案334344件,上升6.34%;行政收案96178件,审结95707件,上升3.85%和3.81%,未结案5987件,上升8.52%。
一审案件中,民事案件占84.87%,刑事案件占13.27%,行政案件占1.86%。
民事案件中,合同案件占51.72%,婚姻家庭、继承案件占25.87%,权属、侵权案件占22.41%。
二、二审案件情况
收案、结案、未结案全面上升,服判息诉率89.85%。全国中级以上法院共收各类二审案件521650件,审结518143件,同比上升3.93%和3.52%,未结案件42136件,上升9.05%。其中,刑事上(抗)诉案件占二审案件的18.7%,民事案件占75.65%,行政案件占5.65%。2005年案件上诉率10.15%,比上年上升0.19个百分点,其中行政案件上诉率30.77%,刑事案件14.27%,民事案件9.05%。
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下降,案件质量提高。在结案中,改判和发回重审率22.16%,比2004年下降1.14个百分点。其中,改判案件占14.75%,比上年的15.77%下降1.02个百分点;发回重审案件占7.41%,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
一审裁判正确率达97.77%。一审案件经二审审理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占一审结案的2.23%,同比下降0.08个百分点。
三、再审案件情况
收案、结案总数下降,行政案件上升。2005年共受理再审案件47902件,审结46468件同比下降5.14%和5.92%;其中刑事案件,下降5.05%民事案件下降5.46%,行政案件上升2.38,%。未结案12052件,上升13.47%。
本院决定再审和指令再审案件立案质量有所提高。经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改判的占34.15%,发回重审的占7.46%,与2004年比较分别下降0.2个百分点和上升0.25个百分点。其中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中改判36.68%,发回重审8.81%;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分别是38.18%和4.05%;抗诉案件中改判占26.91%,发回重审占3.25%,分别比全部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率的平均值低7.24和4.21个百分点。
生效裁判正确率达99.69%。本年度经审判监督再审改判案件占当年生效裁判的0.31%,生效裁判正确率为99.69%。
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与上年比较上升明显,决定再审率提高。全年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15221件,同比上升1.48%;审结113828件,上升1.04%;其中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占20.86%,同比上升1.42个百分点。
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24629件,同比上升12.79%。其中,裁定准予执行的占94.53%,不予执行的占5.47%。
四、国家赔偿和行政赔偿案件情况
国家赔偿案件下降。全国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056件,审结2991件,同比下降7.34%和4.56%;其中刑事赔偿案件占54.06%,非刑事赔偿案件占45.94%。在刑事赔偿案件中,决定赔偿的案件占44.53%,比2004年赔偿率提高4.23个百分点。赔偿原因以错误拘留、错误逮捕、错判为主,占82.01%。在非刑事赔偿案件中,决定赔偿案件占14.87%,赔偿的主要原因包括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错误执行等占96.94%。
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包括与相关单位共同赔偿)的占国家赔偿案件的63.06%。其中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的刑事赔偿案件占全部刑事赔偿案件的47.58%,非刑事赔偿占全部非刑事赔偿案件的81.27%。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请求检察院刑事赔偿的案件占30.81%,请求公安机关赔偿的案件占20.82%,请求安全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赔偿的案件占0.79%,上述四机关非刑事赔偿案件占18.73%。
行政赔偿案件收案、结案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受理行政赔偿案件4723件,同比下降19.73%,其中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占58.54%,附带提起赔偿的占41.46%;审结4120件,下降21.86%。
五、执行案件情况
申请执行案件下降,实际执行到位率提高。全国法院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052835件,执结2036717件,分别比上年下降3.49%和5.29%。其中,自动履行、执行和解占执行案件的49.46%,同比上升3.13个百分点;不予执行的占0.62%;没有财产或财产不清无法执行裁定终结的占28.71%;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占21.21%,同比上升3.87个百分点。生效裁判申请执行实际执行到位率70.67%,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其中因拒不执行采取司法措施拘留37056人,罚款1740人。
六、案件审限和执行期限情况
全国法院审结各类案件在审限内结案(不含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的占98.93%,其中一审案件99.3%,二审案件95.68%,再审案件94.57%;刑事案件97.64%,民事案件99.16%,行政案件98.07%。
执行案件执行期限内结案占97.05%;在超过执行期限的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占60.42%。
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情况
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涉外、涉港、涉澳、涉台案件和执行案件20030件,同比上升17.37%。其中,涉外案件7843件,同比上升9.68%;涉港案件8123件,同比上升35.68%;涉澳案件452件,同比下降18.56%;涉台案件3612件,同比上升7.09%。在这些案件中,诉讼案件占85.9%,执行案件占14.1%。涉案的主要案件类型为民商事案件,占诉讼案件的94.3%。
八、减、免、缓缴诉讼费情况
全国法院全年共减缴、免缴、缓缴诉讼费案件266732件,同比上升1.09%;减缓免缴诉讼费共计12.65亿元,同比上升16.24%。其中减缴案件5089件,诉讼费2962万元;免缴案件20426件,诉讼费6922万元;缓缴241217件,诉讼费116656万元。
九、减刑、假释案件情况
全国法院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09417件,同比持平。其中减刑案件390987件,下降0.13%;假释案件18430件,上升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