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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全国法院审理各类案件情况
收、结、未结案件全面上升。2008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711275件,比2007年上升10.91%。其中当年新收各类案件和执行案件9904588件,审结9839358件,分别比2007年上升11.90%和11.17%。其中,当年起诉、上诉、再审(即诉讼案件)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6982594件,比2007年上升13.73%,审结6943553件,同比上升13.98%;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535件,审结1634件,分别下降7.42%和4.39%;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包括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46458件,审结136286件,分别下降23.52%和28.81%。当年新收执行案件2241535件,执行结案2225419件,同比分别上升8.37%和5.20%。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32466件,同比上升18.34%。审结一审、二审、再审刑事案件866819件,同比上升6.24%;民商事案件5934762件,上升15.38%;行政案件141972件,上升7.00%。
全年解决民事诉讼纷争标的金额上升突出,执结标的金额增长明显。全年审结的民事案件共涉及标的金额9088.4亿元,比2007年上升14.48%;案均标的金额15.31万元。其中,涉及知识产权案件标的金额47.6亿元,海事海商案件标的金额66.4亿元。执行结案标的金额5262.7亿元,同比上升33.31%。
未结案数量增加。截止年底未结案868978件,同比上升7.72%。
一、一审案件情况
全国法院审理各类一审案件在全部诉讼案件中占90.06%,居第一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面上升。
2008年全国法院新收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6288831件,审结案件6258400件,比2007年分别上升13.31%和13.70%,未结案444622件,上升7.32%。其中,刑事收案767842件,审结768130件,分别上升6.04%和6.59%,年底未结案25475件,下降0.39%;民事收案5412591件,审结5381185件,分别上升14.57%和14.92%,未结案412382件,上升8.16%;行政收案108398件,审结109085件,上升6.79%和8.35%,未结案6765件,下降9.21%。
一审案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90.06%;占全国法院所有案件的63.49%。
一审案件中,民事案件占86.07%,刑事案件占12.21%,行政案件占1.72%。
民事案件中,合同案件占54.00%,婚姻家庭、继承案件占24.54%,权属、侵权案件占21.46%。民事案件涉及诉讼标的金额7954.88亿元。
二、二审案件情况
收案、结案、未结案升幅较大,一审服判息诉率89.55%。全国中级以上法院共收各类二审案件654044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9.37%;审结645070件,同比分别上升19.54%和18.50%,未结案件54532件,上升15.17%。其中,刑事上(抗)诉案件占二审案件的14.65%,民事案件占80.32%,行政案件占5.03%。2008年案件上诉率10.45%比2007年上升0.51个百分点,其中行政案件上诉率30.18%,刑事案件12.48%,民事案件9.76%。
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下降。在结案中,改判和发回重审率18.48%,比2007年下降1.95个百分点。其中,改判案件占11.83%,比上年的14.10%下降2.27个百分点;发回重审案件占6.65%,同比下降1.06个百分点。
一审裁判正确率达98.09%。一审案件经二审审理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占一审结案的1.91%,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
三、再审案件情况
收案、结案、未结案总量全面下降。2008年共新收再审案件39719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0.57%;审结40083件,同比分别下降6.55%和8.24%;其中刑事案件上升3.50%,民事案件下降6.67%,行政案件下降19.13%。未结案11435件,下降3.15%。
经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改判的占29.98%,发回重审的占9.11%,与2007年比较下降0.24个百分点和上升1.51个百分点。其中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中改判32.41%,发回重审10.41%;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分别是34.16%和7.32%;抗诉案件中改判占23.67%,发回重审占4.58%。
生效裁判正确率达99.74%。本年度经审判监督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占当年生效裁判的0.26%,生效裁判正确率为99.74%。
刑事、民事、行政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与上年比较上升。全年共新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8285件,同比上升16.18%;审结117640件,上升6.48%;其中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占19.32%,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
四、国家赔偿和行政赔偿案件情况
国家赔偿案件下降。全国法院新收国家赔偿案件1535件,审结1634件,同比下降7.42%和4.39%;其中刑事赔偿案件占58.76%,非刑事赔偿案件占41.04%。在刑事赔偿案件中,决定赔偿的案件占40.82%,比2007年赔偿率下降2.45个百分点。赔偿原因以错误拘留、错误逮捕、错判为主,占81.57%。在非刑事赔偿案件中,决定赔偿案件占22.14%,赔偿率下降0.53个百分点。赔偿的主要原因包括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错误执行等占97.28%
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包括与相关单位共同赔偿)的占国家赔偿案件的64.36%。其中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的刑事赔偿案件占全部刑事赔偿案件的53.66%,非刑事赔偿占全部非刑事赔偿案件的79.62%。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请求检察院刑事赔偿的案件占24.39%,请求公安机关赔偿的案件占20.95%,请求安全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赔偿案件占1.00%,上述四机关非刑事赔偿案件占20.38%。
行政赔偿案件收案、结案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新收行政赔偿案件5076件,同比上升40.69%,其中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占73.80%,附带提起赔偿的占26.20%;审结4546件,上升43.54%。
五、执行案件情况
申请执行和执行结案全面上升。全国法院全年新收执行案件2241535件,执结2225419件,分别比上年上升8.37%和5.20%。其中,自动履行、执行和解占执行案件的47.49%,同比上升0.85个百分点;不予执行的占0.47%;没有财产或财产不清无法执行裁定终结的占29.5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占22.50%,同比上升0.43个百分点。生效裁判申请执行实际执行到位率69.98%,同比上升1.27个百分点。其中因拒不执行采取司法措施拘留8208人,罚款899件。
六、案件审限和执行期限情况
全国法院审结各类案件在审限内结案(不含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的占98.41%,其中一审案件98.80%,二审案件95.38%,再审案件94.64%;刑事案件97.16%,民事案件98.68%,行政案件97.17%。
执行案件执行期限内结案占98.71%;在超过执行期限的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占66.92%。
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情况
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涉外、涉港、涉澳、涉台案件和执行案件28834件,同比上升10.27%。其中,涉外案件12972件,同比上升3.56%;涉港案件10443件,同比上升25.49%;涉澳案件406件,同比下降3.10%;涉台案件5013件,同比上升2.68%。在这些案件中,诉讼案件占89.17%,执行案件占10.83%。涉案的主要案件类型为民商事案件,占诉讼案件的94.01%。
八、减、免、缓缴诉讼费情况
全国法院全年共减缴、免缴、缓缴诉讼费案件227046件,同比下降1.69%;减缓免缴诉讼费共计9.7亿元,同比下降14.61%。其中减缴案件12589件,诉讼费2415万元;免缴案件35054件,诉讼费5073万元;缓缴179403件,诉讼费89977万元。
九、减刑、假释案件情况
全国法院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32466件,同比上升18.34%。其中减刑案件502192件,上升15.97%;假释案件30274件,上升7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