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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五年全国法院审理各类案件情况
2015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9 511 304件(同比上升24.67%),新收17 659 861件,审结16 713 793件(含旧存,下同),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22.81%、21.14%。其中,新收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12 617 258件,同比上升21.02%,审结12 021 817件,同比上升19.31%;申诉、申请再审165 327件,审结159 512件,同比分别上升30.81%、27.33%;国家赔偿案件5844件,审结5439件,同比分别上升106.43%、100.85%;执行案件4 159 949件,执结3 815 560件,同比分别上升32.55%、31.26%;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47 957件,同比上升5.83%。
审结刑事诉讼(即一审、二审、再审,下同)案件1 243 204件,同比上升8.59%;民商事诉讼案件10 505 731件,同比上升20.06%;行政诉讼案件272 882件,同比上升51.46%。
截止2015年底,尚有未结案件2 797 511件,同比上升50.87%。
一、一审案件情况
2015年新收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11 444 950件,审结案件10 873 129件,同比分别上升20.6%和18.65%,未结案1 785 920件,同比上升45.55%。其中,新收刑事一审案件1 126 748件,同比上升8.29%,审结1 099 205件,同比上升7.45%,未结案106 525件,同比上升36.04%;新收民商事一审案件10 097 804件,审结9 575 152件,同比分别上升21.55%、19.53%,未结案1 637 459件,同比上升45.11%;新收行政一审案件220 398件,审结198 772件,同比分别上升55.34%、51.78%,未结案41 936件,同比上升107.06%。
在一审新收案件中,刑事案件占9.84%,民商事案件占88.23%,行政案件占1.93%。一审案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比重为90.71%,占全国法院各类案件的比重为64.81%。
二、二审案件情况
2015年全国中级以上法院新收二审案件1 139 812件,同比上升26.25%;审结1 115 334件,同比上升27.07%;未结案件121 786件,同比上升25.92%。新收二审案件占诉讼案件的比重为9.03%。其中,刑事案件占12.57%,民商事案件占80.59%,行政案件占6.84%。
新收二审案件与一审结案的比率为10.48%,同比上升0.63个百分点;其中,刑事二审案件与其一审结案的比率为13.03%,民商事二审案件与其一审结案的比率为9.59%,行政二审案件与其一审结案的比率为39.23%。
二审结案中,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占14.88%,同比上升0.06个百分点。其中,改判案件占9.39%,同比上升0.11个百分点;发回重审案件占5.49%,同比上升0.05个百分点。经二审审理后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与一审结案的比率为1.53%,同比上升0.11个百分点。
三、再审案件情况
2015年新收再审案件32 496件,审结33 354件,同比分别下降2.98%、0.91%;再审案件占诉讼案件的比重为0.26%。其中,新收刑事再审案件占再审收案的比重为8.58%,民商事再审案件占再审收案的比重为87.18%,行政再审案件占再审收案的比重为4.24%。未结再审案件9133件,同比下降8.18%。
经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改判的案件占30.95%,发回重审的占11.33%,同比分别上升2.33个百分点和下降1.39个百分点。其中,本院决定再审案件中改判的占33.68%,发回重审的占8.78%;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中改判的占30.92%,发回重审的占13.33%;抗诉案件中改判的占28.15%,发回重审的占10.52%;上级法院提审案件中改判的占24.59%,发回重审的占17.53%。
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占当期生效裁判的0.13%。
2015年新收刑事申诉及民商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165 327件,同比上升30.81%,审结159 512件,同比上升27.33%。
四、国家赔偿和行政赔偿案件情况
2015年新收国家赔偿案件5844件,同比上升106.43%;其中,刑事赔偿案件占46.18%,非刑事赔偿案件占53.82%。审结5439件,同比上升100.85%。在审结的刑事赔偿案件中,决定赔偿的案件占23.97%,赔偿率同比下降5.25个百分点。在非刑事赔偿案件中,决定赔偿案件占5.39%,赔偿率下降3.11个百分点。
2015年新收行政赔偿一审案件19 347件,同比上升140.34%。其中,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占69.26%,附带提起赔偿的占30.74%;审结16 732件,同比上升112.31%。
五、执行案件情况
2015年新收执行案件4 159 949件,执结3 815 560件,同比分别上升32.55%、31.26%。尚有未执结案件857 225件,同比上升70.29%。
其中,自动履行、执行和解占执行结案的28.69%,同比下降12.99个百分点;不予执行的占0.17%;没有财产或财产不清无法执行裁定终结的占31.1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占20.39%,同比下降4.26个百分点。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自动履行、执行和解和强制执行的比例)为49.08%,同比下降17.25个百分点。其中因拒不执行采取司法措施拘留14 430人,罚款920件。
六、案件审限和执行期限情况
2015年审结各类案件,在审限内结案(不含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的占98.91%。其中一审案件审限内结案占99.11%,二审案件审限内结案占97.42%,再审案件审限内结案占92.24%;刑事案件审限内结案占98.37%,民商事案件审限内结案占99.03%,行政案件审限内结案占97.81%。
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内结案占99.67%。
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情况
2015年,全国法院审执结涉外、涉港澳台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共计47 097件,同比上升21.99%。其中,涉外案件23 693件,同比上升5.53%;涉港案件14 846件,同比上升32.09%;涉澳案件1642件,同比上升37.41%;涉台案件6916件,同比上升11.23%。
八、减刑、假释案件情况
2015年,全国法院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47 957件,同比上升5.83%。其中,减刑案件620 973件,同比上升7.99%;假释案件26 984件,同比下降2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