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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意见
法发〔2022〕38号
我国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以下简称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国家在人民法院设置的唯一具有武装性质的执法力量。司法警察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审判执行秩序,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预防、制止、处置妨害审判执行秩序的行为,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加强新时代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人民警察工作决策部署和新时代党的建警治警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确保法律实施完整准确,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为加强新时代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始终坚持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司法警察队伍中培育英模精神、工匠精神、职业精神,努力打造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高素质司法警察铁军。
(二)目标任务。建设制度更健全、管理更科学、执法更规范、训练更专业、纪律更严明、保障更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始终坚持并健全完善司法警察双重领导、编队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警方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司法警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警,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完善从优待警政策,健全司法警察培养、使用、管理、保障制度体系,做好爱警暖警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三)铸牢忠诚警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坚决听从党中央命令、服从党中央指挥,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建立健全经常性思想教育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司法警察誓词等融入经常性思想教育,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引导全体司法警察从党史中汲取强大精神力量。
(四)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司法警察部门基层党组织建设,符合条件的司法警察部门应当单独成立基层党组织。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思想引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全体司法警察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和司法警察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新路径,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五)健全激励体系。广泛开展司法警察向先进模范学习活动,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关爱英模的浓厚氛围。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和宣传力度,综合政治素养、执法实绩、业务创新等因素,深度发掘优秀警队和优秀个人。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高级、中级人民法院定期组织开展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动形成老典型带动新典型、区域性典型成长为全国典型的良好局面。
(六)注重文化育警。立足司法警察职业特点,以警务需求为导向,有的放矢地开展警营文化建设,进一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在司法警察入警、立功授奖、授予(晋升)警衔、从警特定年限等职业生涯重要节点,举行司法警察荣誉仪式,奏唱司法警察之歌。认真开展“人民警察节”主题活动。积极建立警营文化长廊、荣誉室(墙)、队史陈列室(墙)。加强司法警察宣传阵地建设,形成内部刊物、法院专网、互联网平台相结合的宣传载体。
三、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七)提高规范执法能力。科学确定司法警察工作岗位设置和编制人数,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建立完善司法警察招警便捷机制,不断提高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比例。深入推进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司法警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和依法履职免责制度。深化司法警察执法能力训练,抓住司法警察部门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政治标准,做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司法警察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认识处理问题的能力。依托学科体系和专业教材建设,科学规划各层次学历教育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编写、联合培养等问题,突出抓好司法警察依法履职能力培养。
(八)提高实战培训能力。扎实推进司法警察训练工作体系化、规范化、专业化、实战化建设,坚持政治领训、依法施训、需求导训、科技兴训、从严治训,以新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技战术训练、发展训练为主要内容,科学运用集中培训、岗位练兵、模拟演练、线上培训、比武竞赛、轮训轮值等训练方式,构建响应需求、适应实战、覆盖职业生涯的实战化训练体系。制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条令》,修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加强教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警务教官人才库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跨区域教官人才联合培养、合作共建、交流锻炼等机制,着力打造在全国有知名度、警界叫得响的实战教官团队。推动专兼职司法警察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专业教师派驻警队实践、送教上门、警队专业教官选任驻校教官工作机制。
(九)提高科技应用能力。坚持走科技兴警道路,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的理念。加强智能预警、移动办公、可视管理、数据分析等司法警察智慧警务的研发应用,及时更新司法警察装备目录,积极推动司法警察装备现代化,持续推进司法警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助推“汗水警务”向“智慧警务”跨越。加强人民法庭安全防范设施装备配备,重点提升乡村法庭安全防范设施装备科技水平。加强司法警察科技应用培训,推动网络平台互联互通、训练资源共建共享、训练课程互选互学,培养一批业务精、能力强的骨干人才。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对各级人民法院围绕司法警察工作需求开展的科技创新,特别是与审判执行安全密切相关的创新性成果进行推广。
(十)提高理论研究能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司法警察工作理论研究,形成司法警察研究理论、运用理论、创新理论的浓厚氛围。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理论研究,组织司法警察课题研究、教学技能竞赛、精品课程评选等活动,每2年组织开展司法警察理论征文评选,及时总结、推介司法警察工作理论研究成果。各高级、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定期组织司法警察工作理论研讨交流,司法警察部门积极参加相关活动,部门负责人应当带头开展理论研究工作。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十一)抓好纪律教育。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十二)抓好法治教育。进一步强化司法警察队伍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司法警察法治信仰,增强司法警察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司法警察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十三)抓好作风教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三严三实”。经常性组织开展作风警示教育,用警示案例明确底线、敲响警钟。重点督察安全检查、立案信访、值庭押解等岗位司法警察的警容风纪管理,促进司法警察作风培养,切实树立良好形象。
五、完善从优待警政策
(十四)夯实基础工程。积极畅通司法警察职级晋升渠道,保障相关待遇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金管理办法》,做好伤残干警抚恤。鼓励司法警察通过参加在职教育、资格考试等方式,提升综合素养,打造“学习型”警队。
(十五)丰富工作措施。积极拓宽司法警察职业发展路径,积极推动司法警察到其他岗位交流任职。落实定期体检制度,根据不同年龄段司法警察的身体健康状态优化体检项目,确保每名司法警察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全面身体检查。健全完善司法警察心理疏导机制,关注司法警察心理健康状况,将心理健康评测列为司法警察招录以及常规体检项目。
(十六)加大特勤保障。进一步健全对执行特殊勤务司法警察的保障制度,真正做到特殊对待、特别关爱。各高级、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为执行特殊勤务司法警察提供心理疏导、健康疗养,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提高特殊勤务补助、调班倒休、卫生保健等保障待遇。
六、强化贯彻落实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充分认识抓好新时代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摆在事关人民法院干部队伍长远建设、事关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事关法律实施完整准确、事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实现上来,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将加强新时代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做实做优。
(十八)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新时代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工作。政治部门要有力监督、管理、指导本级和下级法院落实司法警察组织管理规定。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综合)部门要提供工作相关物质基础保障。司法警察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意见落实。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意见。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