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任免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邱水平、寇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7〕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评定邱水平、寇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 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2017年1月24日